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15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B座5楼508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张锦松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35,817,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62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35,285,3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54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31,7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81%。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4,279,7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748,0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5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31,7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8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张锦松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余学军、林玲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2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反对
195,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4,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390%;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610%;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2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4,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390%;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610%;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2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4,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390%;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610%;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2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4,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390%;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610%;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2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4,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390%;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610%;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2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4,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390%;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610%;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2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4,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390%;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610%;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064,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69%;反对1,752,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3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0565%;反对1,752,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435%;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9.《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2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4,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390%;反对195,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610%;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1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0%;反对205,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0%;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74,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4%;反对20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946%;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1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0%;反对205,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0%;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74,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4%;反对20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946%;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2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4,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390%;反对19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610%;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学军、林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