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 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增资凭证》,我司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对合肥金中京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金中”)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 34,924.143968 万元,其中新增合肥金中注册资本34,88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6.143968 万元,增资后我司持有合肥金中49%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作各方已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我司《总裁工作细则》,上述投资事项在我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权限内,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需要提交我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简介
名称: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71,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 年 10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张晓兵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配件、机械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金中京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增资前):5,000 万元人民币
(增资后):71,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李新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鑫路 12 号二号厂房 2
楼
股东构成(增资前):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股东构成(增资后):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1%股权,我司持有 49%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情况:合肥金中正在对合肥市【蜀山区 SS202120 号】地块
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地块于 2021 年 11 月获得,经营情况正常。
合肥金中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审计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1 年度/2021 年 5,000 1.25 4,998.75 0 -1.25
1-12 月
2022 年 1 月 31 日 72,423.89 67,496.59 4,927.3 0 -71.45
/2022 年 1 月
合肥金中京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增资扩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合肥金中京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本次增资
丙方本次增资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1,200 万元:由甲方向丙方新增注册资本 31,312 万元,甲方持有丙方 51%股权;由乙方向丙方新增注册资本 34,888 万元,乙方持有丙方 49%股权,本次增资后,丙方股权结构为:
注册资本 (人民币: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36,312 51%
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4,888 49%
合计 71,200 100%
2、增资金额
根据丙方增资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结果,甲方以人民币 31,344.439232 万元对丙方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31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2.439232 万元,持有丙方 51%股权;乙方以人民币 34,924.143968 万元对丙方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4,88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6.143968 万元,持有丙方 49%股权。
3、增资款的支付
乙方取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能确定乙方为目标公司中标投资方文件的 15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分别向丙方指定账户足额支付增资款。
4、工商变更
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增资后的公司治理
各方同意并承诺,增资后的公司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经营管理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职权、任期、议事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中明确规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我司获取合肥金中 49%股权,有利于拓展我司房地产主营业务;合作方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具备履约能力,能够保证本次合作的顺利实施;本次合作将对我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六、存在的风险
因经济发展周期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以及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多重因素的制约,将会对项目公司的业务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的影响。我司将在对风险因素充分认识的基础上,采取规范管理制度,完善风控体系,加强对运营管理过程的监督等措施积极应对。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