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证券代码:000733 公告编号:2018-8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人:
主承销商: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数45,463,400股,发行价格10.58元/股。本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7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2、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从上市首日起算。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条件。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 指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振华科技
公司章程 指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发行人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发行人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即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杜律师 指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中天运会计师 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ZHENHUA(GROUP)SCIENCE&TECHNOLOGYCO.,LTD
成立日期 1997年6月26日
上市日期 1997年7月3日
股票名称 振华科技
股票代码 000733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杨林
注册资本 469,342,218元[注]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邮政编码 550018
公司网址 www.czst.com.cn
联系电话 0851-6301078
联系传真 0851-6302674
电子信箱 zhkj9@mail.guz.cei.gov.cn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
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
经营范围 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自产自销电子产品、机械产品;贸易、建筑、
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及服务,自产自销电子信息
产品、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经济技术服务,电力电工产品、断路器、
高低压开关柜、电光源产品、特种灯泡、输配电设备。)
注:注册资本根据中登公司截至2018年10月31日登记的股本总额披露。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7年5月12日,发行人获得国防科工局关于同意本次发行的批复。
2017年6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017年8月10日,发行人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同意本次发行的批复。
2017年8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018年3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8年7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8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再延长一年,即至2019年8月27日止。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8年3月26日通过发审委审核,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5月28日出具了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18]879号),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2018年11月7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7-43号”《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11月7日12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贵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2000129200257965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缴存的申购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万元整(¥37,500,000.00)”。
2018年11月20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7-47号”《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11月20日15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贵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2000129200257965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缴存的申购款共计人民币肆亿捌仟壹佰万零贰仟柒佰柒拾贰元整(¥481,002,772.00)”。
2018年11月22日,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71号”《验资报告》:“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11月22日止,贵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1,002,772.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11,120,746.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9,882,025.58元,其中:股本45,463,400.00元,资本公积424,418,625.58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7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5,463,400股。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10.58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0.58元/股。
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发送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1月5日(T-2日)。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10.58元/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监管机关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限售期进行调整,则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也将作相应调整。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六)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1,002,772.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120,746.42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9,882,025.58元。
(七)发行费用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11,120,746.42元,其中包括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
计师验资与专项服务费、股份登记费等。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7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