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12 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序 条 原规则 条 修订后规则
号 款 款
第 第
1 六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652,529,195 元。 六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645,016,203 元。
条 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第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2 十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十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条 公司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条 监事、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主席和其他
主席、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执委会 股东、董事、监事、执委会主席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主席、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
第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652,529,195 股,公司的股本 第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645,016,203 股,公司的股本结
3 十 结构为:普通股 37,652,529,195 股,无其他种类 十 构为:普通股 37,645,016,203 股,无其他种类股。
九 股。普通股股份中,人民币普通股 36,959,645,068 九 普通股股份中,人民币普通股 36,952,132,076 股,
条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 692,884,127 股。 条 境内上市外资股 692,884,127 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一
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第 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第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
二 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 内不得转让。
4 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 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
八 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 八 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
条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条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种类股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 第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
三 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 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5 十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 承担赔偿责任。
九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 九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
条 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 条 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
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 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 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
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
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 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东的利益。
第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 第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
五 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 五 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
6 十 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 十 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
七 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 七 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条 因。 条
第 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 第 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
六 秘书应当出席会议,在保障参会股东能够充分沟 六 书应当出席会议,在保障参会股东能够充分沟通并
7 十 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出席方式可以为通讯方 十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出席方式可以为通讯方式;执
六 式;执委会主席、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六 委会主席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股东
条 列席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可以采用公司认可 条 大会会议文件可以采用公司认可的电子签名方式
的电子签名方式签署。 签署。
第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第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六 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 六 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
8 十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十 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
七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七 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条 条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
第 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第 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七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 七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9 十 称; 十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
二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 二 事、执委会主席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条 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条 ……
……
第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 第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
10 八 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执委会主席、 八 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执委会主席和其它
十 总裁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 十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
条 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条 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
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
满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过 6 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
年。 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
下列机构或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的 下列机构或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董
董事候选人: 事候选人:
(一)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会; (二)公司监事会;
(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 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
下列机构或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 下列机构或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人: (一)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会;
第 (二)公司监事会; 第 (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九 (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九 总数的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
11 十 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 十 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
五 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 五 委员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由公司董
条 核委员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由公 条 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
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 审查。在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时,应当充分征求董
行资格审查。在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时,应当充 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分征求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候选人名单由本届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出,经
董事候选人名单由本届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