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2-43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4 日以书面及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股东提名,监事会审核同意,提名刘艳军先生、李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简历附后)。
此项议案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 2 名股东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监事会换届完成之前,第七届
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2.《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此项议案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7 月 9 日
附: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艳军,男,1982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沈阳炼焦煤
气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其本人持有公司 4,321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楠,女,1992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政工师。曾任沈阳
市煤气有限公司职员,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副部长;现任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部长。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