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持有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67.78%股权。为加大资金回笼规模,加快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全部中山证券67.78%股权。经测算,本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重组事项的具体工作、主要进展
(一)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预挂牌转让中山证券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就本次交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2024年6月6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了《中山证券67.78%股权转让项目》公告。
(二)公司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了证券服务机构就本次交易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受聘证券服务机构已展开相关工作。
(三)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并分别于2024年6月29日、2024年7月27日、2024年
8月27日、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26日、2024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未能披露本次重组预案的原因
截至目前,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尚未确定。因此公司未能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后六个月届满时披露重组预案。
四、筹划本次重组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筹划本次重组事项的必要性
公司持有中山证券67.78%股权,持有东莞证券40%股份,依托中山证券和东莞证券开展证券业务。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负担较重,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并出现亏损。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可加大资金回笼规模,降低公司负债率和优化财务结构,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业务转型,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筹划本次重组事项的可行性
1.本次交易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具备可行性。
2.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规。
五、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后续,公司将以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不出现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业务的情形为前提,严格遵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坚持以《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审慎的态度综合考虑、视情况统筹推进本次交易,确保不出现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业务的情形。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按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程序,将交易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正在推进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