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4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下午2:00时,在公司总部616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国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胜热电项目申报核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胜热电项目申报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9)。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李卓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李卓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卓女士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李卓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李卓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征得本人同意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英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本议案正式生效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王英明,男,汉族,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教授职称,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三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华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辽宁省教育厅法律顾问;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50)。
三、其他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半度报告进行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
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提名委员会认为拟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审阅候选人王英明先生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王英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王英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