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3-1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天热电”)预计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票退市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现就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号),预计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业绩预告的同时,对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进行了首次提示,详见《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号)。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对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进行了第二次提示,详见《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号)。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在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后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风险提示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
三、其他
公司2022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