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2-0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议案,亦未变更或增减议案。不涉
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2012 年 1 月 4 日上午 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7 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孙杰。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93,568,0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5.12 %。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2.议案表决结果
(1)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 93,568,09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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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通过了《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同
意 93,568,09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表决通过了《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意
93,568,09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 孙健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表决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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