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22号文《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完成发行18亿元公司债券,3+2年期,票面利率为4.0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794,000,000.00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5]1154号《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1,794,000,000.00元已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117,093.72元,账户利息收 入 13,586.16元,手续费及账 户管理支 出4,377.55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126,302.33元。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债券(次级债券)
2016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662号),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2016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16年10月26日完成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的资金募集,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票面利率为3.58%。
公司于 2016年11月23日完成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二期)的资金募集,债券发行规模为30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期、票面利率为3.90%。
公司于 2019年10月24日完成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的兑付兑息工作,本期
债 券 兑 付 本 金 2,000,000,000.00 元 , 兑 付 利 息
71,600,000.00元,兑付本息合计2,071,600,000.00元,兑付手续费103,58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5,000,000,000.00元已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349,072.45元,账户利息收入286,614.69元,手续费及账户管理支出110,190.00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525,497.14元。
(三)2017年非公开发行债券(次级债券)
2017年2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68号),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额度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完成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的资金募集,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票面利率为5.1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2,000,000,000.00元已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352,080.56元,账户利息收入5,358.87元,账户及付息手续费支出5,350.00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352,089.43元。
(四)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8年1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1号),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额度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完成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资金募集,债券发行规
模为30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票面利率为6.1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3,000,000,000.00元已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234,352.66元,账户利息收入32,665.90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267,018.56元。
(五)2018年非公开发行债券(短期公司债券)
2017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695号)文件,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额度不超过净资本60%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完成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资金募集,债券发行规模为15亿元、发行期限为365天、票面利率为4.48%。
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完成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兑付兑息工作,本期债券兑付本金1,500,000,000.00元,兑付利息67,200,000.00
元 , 兑 付 本 息合 计 1,567,200,000.00 元 , 兑付 手 续 费
78,36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1,500,000,000.00元已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0元,报告期
内账户本息兑付过程中产生利息收入287,334.18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19年8月23日完成销户工作,销户时账户余额287,334.18元,已全部划入公司基本户。
(六)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99号文《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发行完成25亿元公司债券,3年期,票面利率为4.5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493,000,000.00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8]2049号《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2,493,000,000.00元已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506,909.99元,账户利息收入9,451.43元,手续费及账户管理支出5,685.00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510,676.42元。
(七)2019年非公开发行债券(短期公司债券)
2019年3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116号)文件,对
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额度不超过净资本60%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完成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资金募集,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发行期限为1年、票面利率为3.60%。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7月23日兑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2,000,000,000.00元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入资金2,000,000,000.00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00元,账户利息收入0元,账户业务收费0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0元。
(八)2019年非公开发行债券(次级债券)
2019年4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112号),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完成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的资金募集,债券发行规模为30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票面利率为4.60%。
公司于 2019年11月19日完成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二期)的资金募集,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票面利率为4.8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未
使 用 完 毕 。 报 告 期 内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入 资 金
4,000,000,0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使 用 资 金
2,576,186,301.37元,用于短期闲置资金投资累计划出2,496,000,000.00元,累计收回本金2,096,000,000.00元,未收回本金400,000,000.00元(因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投入与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发展的自有资金使用投入之间存在有机联系,短期闲置资金投资收益难以单独核算),账户利息收入17,580,465.23元,手续费支出480.00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1,041,393,683.8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与 2015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及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2016 年 12 月 12 日与 2016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
期)、2016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专户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及受托管理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服务与
监督协议》;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与 2017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
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专户所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及受托管理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服务与监督协议》;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与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专户所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及受托管理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与 2018 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资金专户所在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及受托管理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服务与监管协议》;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与 2018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及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服务与监督协议》;于 2019 年 8月 8 日与 2019 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
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