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说明性公告
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山化工”)第一大股东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银山化工57.77%的股权。由于银山化工因资金、市场等原因,1999年出现了较大亏损,后续技改项目也因缺乏资金而难以启动。为此,第一大股东和银山化工都有寻求重组的愿望,目前第一大股东正与有关合作对象进行接触,但尚未签订任何意向协议。国家股转让涉及的报批程序较多,所需时间较长,国家股是否何时可以成功转让目前无法判定,即使转让成功,何时进行资产重组,资产重组是否能使公司今年扭亏难以判定。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
对于银山化工国有股权转让的后续进展情况,银山化工董事会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