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2-09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
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 11 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代为出席董事 0 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局由 9 名董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局由 9 名董事组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设董事局主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局主席
席 1 人,董事局副主席若干人。 1 人,董事局副主席若干人。
第八条 董事局主席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董事局主席或总裁为公司
代表人。 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