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ST 天发 公告编号:2010-029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 年10 月12 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定于2010 年10 月22 日在上海市长宁区江苏
路398 号舜元企业发展大厦29 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本次会议于2010 年10 月22 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
董事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炎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0 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77.28 万元,实现
主营业务利润632.28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4.50 万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
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 号(季度报告
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及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 年第三季
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编制了《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收购长兴萧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
的议案》;为增强公司房地产业务规模和核心竞争力,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
管理,公司经与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
协商,公司拟收购萧然工贸所持有的长兴萧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兴萧然”)30%的股权,收购价格以长兴萧然2010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及长兴萧然经评估的资产评估值为作价依
据,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13.4741 万元。
由于萧然工贸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马控股”)直接控制的企业(金马控股持有萧然工贸90%
的股权),同时,金马控股持有本公司9.4%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本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唐忠民
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
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关于拟对公司荆州办公楼进行整体改造并部分出售的
议案》;
公司所属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江汉路106 号的原办公楼,在
公司2007 年破产重整时,由控股股东拍得并赠与送给公司,自公司2007 年底破产重整结束以来,因房屋功能的不完善和平面布局的限
制,以及建筑年限较久,基本上一直处于闲置状态。鉴于公司主营业
务已变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销售等,为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
产使用效率,并结合荆州市的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公司拟对该办公
楼整体进行功能性改造,改变其破损的建筑外观,增加房屋的实际使
用功能,将其打造成为多功能的综合办公楼,并在完成改造后,除保
留部分单元作为公司荆州办公用房外,其余部分将对外进行公开出售
或出租。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2010 年11 月12 日召开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收购长兴萧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
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本154,668,8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定向转增2股,即转增30,933,760股。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是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为目
的,故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核通过,则本次资本公积金定向
转增股本方案也将不会实施。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由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包括资产赠与、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对价的一部
分,有权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全部有权参加公司召
开的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因此董事会决定将201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合并召开,并且将资本公
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合并为同一议案进行
审议表决,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公司赠
与资产和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
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
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及参加表决
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可生效。公司
董事会定于2010 年12 月6 日下午14:30 点在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98 号舜元企业发展大厦五楼会议中心召开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内容为《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公司赠与资产及资本公积
金定向转增股本)》。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相关事项应遵循法律法规等
相关规定。详细情况见《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征集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
关股东会议投票权委托的议案》;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同意采用公开方式,向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征集即将召开的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委托。详细情况参见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
征集函》。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的议
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
见》,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
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和有
关部委的方针政策,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股权分
置改革相关工作,以保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