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0-11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0 年3 月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公司已于2010 年3 月22 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 名,其中独立
董事5 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际到会董事9 名,5 名
独立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参与湖北省武汉市鹦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意向的议案
公司与武汉鹦鹉沣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意向协议书进行合作,以取得鹦鹉村
“城中村”改造项目相关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住宅项目开发。
(详见《关于参与湖北省武汉市鹦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意向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为子公司惠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惠州“名流公馆”项目的开发建设,子公司惠州名流置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名流置业”)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
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借款总计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 万元)
的开发贷款。
根据借款需要,公司拟与浦发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为惠州名流置业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详见《关于为子公司惠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3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