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 公告编号:2021-25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原子公司提供借款暨
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公司原子公司天津恒天新能源汽车研究院
有限公司(下称“天津研究院”)的新能源汽车研发与产业化基地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由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下称“国开基金”)委托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开行”)北京分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向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 7000万元,专门用于前述新能源建设项目,公司不得挪作他用,贷款期限为 15 年,本金分期偿还,贷款年利率按 1.2%的固定利率执行。此后,公司将该笔贷款以内部借款形式转付给天津研究院。在近期开展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过程中,
该笔国开行转贷款认定为关联方资金占用,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2016 年 12 月 10 日、2016 年 12 月 23 日及 2021 年 3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的《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0)、《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整体出售汽车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0)、《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整体出售汽车业务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56)、《关于向原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
一、上述事项进展情况
鉴于天津研究院没有能力提前全额偿付借款,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天集团”)及公司在满足国有企业对资金偿付的监管规定前提下,积极通过以下措施推进该占用事项解决。
(一)公司、恒天集团及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签署《专
项资金监管协议》,约定以公司名义开立银行监管账户。
(二)公司与恒天集团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签署《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恒天集团向公司银行监管账户存入 5110 万元,作为天津研究院对公司借款余额 5110 万元的还款保障。
2.若天津研究院未能偿还或足额偿还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额,监管银行将从上述监管账户内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支付当期应还款额或应还未还足的金额;天津研究院还款金额的增加将使监管账户内监管金额对应减少,其减少额由监管银行从监管账户退回至恒天集团。除此之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动用账户内资金。
3.恒天集团同意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天津研究院提前还款或采用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途径等方式解决天津研究院借款事宜。按前述方式解决天津研究院欠款后,双方才可退出对监管账户的监管。
二、开立账户及收到资金情况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完成银行监管账户的开立,并收到恒天集团按借款
余额对等转入的 5110 万元。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解决天津研究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议案》。
(一)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恒天集团以公司名义开立银行监管账户,由恒天集团转入该账户 5110 万元,作为天津研究院对公司借款的还款保障;
(二)鉴于恒天集团将借款余额对等的 5110 万元存入以公司名义开立的账户,且资金受到监管,董事会从实际出发,认可以前述方式解决天津研究院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问题;
(三)同意《专项资金托管协议》《协议书》的形式及内容,同意公司与恒天集团、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分别签署前述协议。
四、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仍将推进天津研究院及相关方提前还款、国开行 7000 万贷款变更主体等事宜。前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一)《专项资金托管协议》;
(二)《协议书》;
(三)收款凭证;
(四)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