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60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 科”)于2021年8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晟集团”)出具的《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关于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况或计划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广晟集团及广晟集团控制的 关联方不存在减持风华高科股份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即本次发行期首 日)期间,广晟集团及广晟集团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风华高科股 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 不包括广晟集团内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股份,下同)的计划;
3.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广晟集团 及广晟集团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所持有的风华高科股份的计划;
4.广晟集团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广晟集团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5.广晟集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6.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广晟集团及广晟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因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风华高科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