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58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8月19日发出。
2、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名,其中李鹏先生、肖维维女士、梁毕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以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0)。
2、审议《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95,893,302.5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586,977,022.01 元,减去派发现金红利 717,537,232.20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共计 18,565,333,092.38 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4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全文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0,386.69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12,015.94万元。2024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1.6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441.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3,973.95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全文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