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2021 年 04 月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1 年 04 月 1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准审字[2021]2054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支力、张丹
审计报告正文
中准审字[2021]2054 号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吉林敖东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吉林敖东,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药品销售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收入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事项描述
吉林敖东主要从事药品的生产与销售。2020 年度销售药品确认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047,478,266.16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0.93%,较上年同期下降约 29.40%。由于药品
销售收入是吉林敖东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其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将吉林敖东的药品销售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药品销售收入确认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测试管理层与药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2)对管理层进行访谈并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吉林敖东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结合吉林敖东所属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特点,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以判断药品销售收入和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4)对本年记录的客户选取样本,对其交易金额和往来款项进行函证,对于未回函的执行了替代审计程序,以评价药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5)对本年记录的药品销售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销售出库单和收货确认函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管理层关于药品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药品销售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收货确认函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投资收益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长期股权投资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投资收益。
1、事项描述
吉林敖东 2020 年度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 1,770,286,378.70 元,占公
司当年净利润的 104.65%,由于投资收益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投资收益时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投资收益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测试管理层与投资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对于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获取被审计单位对长期股权投资重大影响的依据,以此确认被审计单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合理性;
(3)获取被投资单位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复核投资损益时,查验管理
层是否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调整后加以确认。是否对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进行抵消,根据调整后的被投资单位的净
损益确认投资损益,并作出详细记录;
(4)针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的相关事项,与被投资单位主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其在被投资单位审计过程中认定的重大事项、审计过程及形成的审计结论等,以判断其对吉林敖东财务报表的影响。
四、其他信息
吉林敖东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吉林敖东 2020 年度
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吉林敖东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吉林敖东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
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吉林敖东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吉林敖东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吉林敖东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支力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丹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03,961,753.40 2,192,831,361.6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00,028,929.13 906,324,004.1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10,649,668.85 431,644,484.41
应收账款 540,385,263.56 600,007,761.1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25,567,035.95 25,262,583.7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83,353,944.27 110,258,204.18
其中:应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