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3-049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20日,公司接到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
通知,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以下简
称“原信托”)之受益权已经全部转让给川信?广发图强长效计划单一资金信托
(以下简称“新信托”)。现将出售资产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原信托第四次受益人大会表决事项获得全体受益人所持表决权一致通过。广
发证券原15家股东已于2013年12月20日与粤财信托签署《粤财信托·广发证
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合同补充协议(四)》。
新信托是广发证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工会”)委托四川信托
有限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新信托为他益信托,受益人为广发证券员工。新信托
于2013年12月20日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新信托以每份信托单位
5.43元的价格受让原15家股东(指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金
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汇天泽投资有限公
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水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的全部原信托受益权,受让的总信托单位数量共计240,915,662份,信
托受益权转让对价合计人民币1,308,172,044.66元,并于同日在粤财信托办理
完毕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手续。
其中本公司在原信托中的全部受益权以354,998,912.76元的价款(转让价
款为每份信托单位价格5.43元×持有的信托单位数量65,377,332份信托单位)
1
转让给新信托,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13-043)。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