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8-046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采用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8年4月2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8年4月24日15:00至2018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下午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刘着平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6号楼三层。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30 人,代表股份
624,916,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1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8人,代表股份482,695,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3.76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42,221,13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投票表决了下列议案: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4,914,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72,835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无弃
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4,914,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72,835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无弃
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4,914,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72,835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无弃
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4,914,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72,835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无弃
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4,914,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72,835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无弃
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4,914,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72,835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无弃
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4,914,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72,835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无弃
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下列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子公司欧地安董事长佟建勋、董事牛封、高管王彬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该项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1,163,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85%。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63,42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
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85%。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唐诗
3、结论性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