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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47 深市 航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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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发展: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1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8-018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航天发展,证券代码:000547)已于2017年10月3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停牌期间,经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协商,公司本次筹划收购资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初步判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申请股票自2018年1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30天,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在“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继续停牌事项的投资者网上说明会,关于说明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8年 3月  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3月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系公司从最大程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保障投资者交易权利角度出发,尽量缩短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的安排。但由于本次涉及收购标的数量多范围广,且交易对方分散,审计、评估工作繁杂,商业谈判工作量较大,同时国资监管部门对并购重组项目的审核工作更加严谨,虽然公司和全体中介机构全力协调相关各方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但目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仍在履行国务院国资委的预审核程序,尚未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意见,因此,为确保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10个交易日,即最晚将在2018年3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全体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完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已经通过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决策,并于2018年2月22日提交国务院国资委预审核,目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仍在国务院国资委预审核过程中。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根据《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国有股东关于本次重组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 10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并及时通知国有股东,由国有股东书面通知上市公司依法披露。”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需在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原则性同意后方可披露。公司难以按原计划于2018年3月1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申请股票复牌。为确保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预计复牌的时间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配合国务院国资委的预审核程序,预计将在2018年3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公司承诺在上述停牌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后仍未能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收购事项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