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 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 渝债 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事项概述
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骏励公司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和重庆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嘉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向重庆骏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励公司”)增资 1,662,963,389.02 元,其中公司增资额为 814,852,060.62元,越嘉公司增资额为 848,111,328.40 元,骏励公司注册资本金将由91,836,735 元增资至 1,754,800,124.02 元。本次增资后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骏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21 年 02 月 04 日
4、注册资本:91,836,735 元
5、法人代表:曹石坚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MA61CJ1G3M
7、住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蔡通路 388 号 2-4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元
增资前后 增资前 增资后
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额
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渝开发 49% 45,000,000.00 货币 814,852,060.62 859,852,060.62
越嘉公司 51% 46,836,735.00 货币 848,111,328.40 894,948,063.40
合计 100% 91,836,735.00 1,662,963,389.02 1,754,800,124.02
(三)主要财务指标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骏励公司资产总额 1,708,781,620.46 元,负债总额 1,663,763,776.21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45,017,844.25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0,利润总额
23,792.33 元,净利润 17,844.25 元。截止 2022 年 8 月 31 日,骏励公司资
产总额 1,762,876,263,53 元,负债总额 1,663,781,361,81 元,所有者权益总
额 99,094,901.72 元;2022 年 1-8 月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 104,720.62
元,净利润 78,540.47 元。
三、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向骏励公司增资 814,852,060.62 元。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乙方:重庆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目标公司:重庆骏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丙方”或“目标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增资价款
各方同意,本次双方向目标公司投资共计人民币【166296.338902】 万元(大写:壹拾陆亿陆仟贰佰玖拾陆万叁仟叁佰捌拾玖元零贰分,以下 简称“本次增资额”),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其中:甲方向目标公司增资 【81485.206062】万元(大写:捌亿壹仟肆佰捌拾伍万贰仟零陆拾元陆角 贰分);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84811.132840】万元(大写:捌亿肆仟捌 佰壹拾壹万壹仟叁佰贰拾捌元肆角)。
2、目标公司增资后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增资后的股权结构详见下表:
单位:元
增资前后 增资前 增资后
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额
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渝开发 49% 45,000,000.00 货币 814,852,060.62 859,852,060.62
越嘉公司 51% 46,836,735.00 货币 848,111,328.40 894,948,063.40
合计 100% 91,836,735.00 1,662,963,389.02 1,754,800,124.02
3、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将各自增资额支付
至丙方指定账户。
4、增资款的用途
目标公司本次增资款项将用于偿还股东借款。甲乙双方保证支持和配 合目标公司在收到增资款项 当 日内,将本次增资款项全部用于偿还丙方 对甲乙双方的股东借款。
5、工商变更登记
丙方在收到甲乙双方本次增资额后_当_日内,各方配合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违约责任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者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声明、陈述或保证存在欺诈或虚假成份,则该方构成违约,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本协议甲乙双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履行增资义务,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其应缴未缴出资款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由此给目标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增资义务前, 除按前条约定向守约方及目标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外,该未履行增资义务一方不得要求目标公司归还其股东借款。
五、增资扩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骏励公司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增资,有利于增强骏励公司市场竞争力、促进其健康发展,提升整体效益,推进蔡家项目开发。本次增资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无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
公司委托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1、渝开发股份公司、重庆越嘉公司作为骏励公司的原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对骏励公司进行增资,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予以实施,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增资的规定。
2、骏励公司、渝开发股份公司、重庆越嘉公司均系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实施本次增资的主体资格。
3、骏励公司已委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增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该专项审计报告作为本次增资的依据,符合法律规定。
4、就渝开发股份公司而言,本次增资尚需渝开发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与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骏励公司原股东同比例增资协议(签订版);
3、专项审计报告【永证专字(2022)第 310491 号】;
4、法律意见书【大成(意)字[2022]第[128]号】;
5、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