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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4 深市 渝 开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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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开发: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0

渝开发: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 渝发债 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确定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已于2022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31)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5、此次权益分派为派息金额总额固定。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谌畅、吴静

咨询电话:023-63856995
传真电话:023-6385699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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