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0-6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现将本次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证券投资目的、金额、投资范围及期限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增厚上市公司业绩,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9亿元自筹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证券回购、证券逆回购、公募基金、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通过投资非保本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等。通过前述以外的方式进行委托理财的,不在本次证券投资授权范围内。具体投资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额度范围。
(二)实施方式:由公司管理层在 3.9 亿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四)实施主体:上市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此外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证券市场的变化审慎投资。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 2019 年 3 月修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
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规定了公司证券投资的管理规范和流程。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公司按照有关制度设置了专业部门具体运作证券投资业务。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具体运作证券投资;资产财务部负责资金的汇划;风险控制部负责对证券投资事宜进行审计和评估。
3、公司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操盘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相分离,相互制约。
4、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审慎进行证券投资。
5、公司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有权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6、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7、在定期报告中,对证券投资及其收益情况进行单独披露,接受公众投资者的监督。
三、需履行审批的程序
由于公司本次证券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适时开展证券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因为证券投资产生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的可能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已经制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决策、执行和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开展上述业务不会对公司日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