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配股说明书刊于《证券时报》1997年8月15日第四版,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刊于《证券时报》1997年8月21日,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
二、配股比例:10∶2.5
三、法人股转配:社会公众股东最多可按10∶6.74的比例认购转配股。
四、配股价格:每股6元,转配股每股6.15元(含0.15元转让费)
五、缴款日期:1997年9月16日是最后一个缴款日
六、临时股东大会时间:1997年9月20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七、地点:珠海市吉大金怡酒店多功能厅
八、议程: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4)及聘请1997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