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108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11 月 26
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6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丁海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丁海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提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 6 票,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目前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附:丁海芳女士简历
丁海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0 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
建筑财务会计专业。1999 年 6 月起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20 余年,
2001 年 9 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现担任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丁海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