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060 深市 中金岭南


首页 公告 中金岭南: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金岭南: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6

中金岭南: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 别提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37,544,91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人
民币现金 0.999999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除权除息日    红利发放日

          A 股        2023/6/27      2023/6/28    2023/6/28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8 日经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737,543,730 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1.000000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373,754,373.00 元(含税)。公司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预计将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金转债、债券代码:127020)在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737,544,918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6月9日起暂停转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出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373,754,373.00 元/3,737,544,918股=0.0999999元/股。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37,544,9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99999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9999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
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
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08*****973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9 日至
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
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839363

  传真电话:0755-8347488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