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9 号)同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完成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85,251,67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21.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3,925,379.52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5,586,223.9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98,339,155.60 元。本次发行扣除承销保荐费及配股登记手续费后的余款人民币 1,799,830,314.40 元(包含待支付的发
行相关税费 1,491,158.80 元)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72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833.92 万元,
其中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偿债项目的自有资金 80,947.8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98,886.12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
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本公司 2023 年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完善了《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与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
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半年对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专户开设所在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协议得到有效履行。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均为 0.00 元。
2024 年 1 月,根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指定人员签署并办理了本次募集资金专
户注销事宜。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分
别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2024 年 1 月 29 日注销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上述开
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9,833.9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179,833.92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总额 179,833.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
是否 期末 项目
已变 投资 项目达 可行
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进度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目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累计投入 (%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
超募资金投向 (含 总额 总额(1) 金额 金额(2) )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
部分 (3) 期 大变
变 = 化
更) (2)/
(1)
承诺投资项目
偿还借款及补充 否 179,833.92 179,833.92 179,833.92 179,833.92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流动资金
合计 179,833.92 179,833.92 179,833.92 179,833.92 1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不适用
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0,947.80 万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3]0017288 号)。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完成前述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说明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