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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9 深市 德赛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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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8

德赛电池: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6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原激励对象 77 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885,04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
股本的 0.2947%。回购价格为 8.0017 元/股,回购资金总金额为 708.18 万元,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0,271,902 股减少为 299,386,862 股。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10 月 2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2019 年 1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2019 年 3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惠州市国资委”)转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意见的复函》(粤国资函〔2019〕801 号),广东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惠州市国资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意见,并予以备案。

    5、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19 年 3 月 16 日,公司通过内部协同办公平台对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以 14.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公司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7.4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8、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因 1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实际向 8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5.4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由 205,243,738 股增加至 207,197,738 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

    9、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7,197,73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7.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0、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7,197,73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送红股 4.5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07,197,738
股增至 300,436,720 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由 1,954,000 股调整为 2,833,300
股。


    11、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在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9,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21 年 7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对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 股的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300,407,720 股。

    14、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李润朝、孙荣华、乔光霞、周
少龙共计 4 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8,7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依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8,487 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8,750 股进行回购注销。

    16、2021 年 11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对原激励对象李润朝、孙荣华、乔光霞、周少龙共计 4 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8,750 股的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变 更为300,298,970 股。

    17、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在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欧龙云、范莉莉共计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7,068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十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068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0,298,970 股减少为 300,271,902 股。

    19、2022 年 6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对原激励对象欧龙云、范莉莉共计 2 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068 股的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300,271,902 股。

    20、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依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884,955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鉴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将依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 7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85,04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1、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提交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7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85,04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00,271,902 股减少为299,386,862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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