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T 大通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了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5 条的规定“上
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9.3.11 条的规定,如果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2023 年 2 月 14 日、2023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004、2023-008),提示相关风险。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报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在《2021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章节中对相关事项已做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若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