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新都 公告编号:2015-10-24-0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 月1 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2,500万元—2,000万元 亏损:44,953.29万元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759元— 0.0607元 亏损:1.365元
3、预计的净资产
项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 -20,678.65万元—-20,178.65万元 -18,178.65万元
有者权益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酒店行业不景气,且受经济环境影响,酒店作为传统行业收入下降,目前无其他新增盈利点,故本年损益预计仍为亏损。
2、由于上年度公司对违规担保、违规借款计提预计负债34,930万元,以及对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计提减值准备5,187万元,导致本年度经营业绩预计较上年度出现较大幅度变动。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预测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计,公司2015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 年年度报告为准。
2、因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4.1.1条、1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已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该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在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出现:(1)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即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在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已于2015年9月15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5 年10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