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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02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85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9.9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9.60 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 年 11 月 1 日(2024 年半年度权
益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19 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 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0.8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及 2024 年 2 月 2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0.8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9.90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
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11 月 1 日。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因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9.9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9.60 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0,550,597×0.3)÷111,281,997≈0.2980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9.90-0.2980)÷(1+0)≈ 49.60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49.60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 504,032 股至 1,008,065 股,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45%至 0.9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