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资产重组整合实施进展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 2022 年度涉及的资产重组整合实施进展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远丰
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100%股权。2022 年 11 月 30 日,森泰
能源 100%股权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将森泰能源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森泰能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调整,并采取有效的整合措施,持续加强对森泰能源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权限管理,促进融合发展。森泰能源经营管理规范良好,与公司的协同效应逐步体现。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森泰能源的整合措施合理有效,整合实施进展成果良好、符合预期。
(以下无正文)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资产重组整合实施进展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朱桂龙 陈玉罡 曾亚敏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