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整合进展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公司重组项目的整合进展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新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收购了赣州市致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健和誉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市致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市致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宏精密”)100%的股权,并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现金支付的方式,以65,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致宏精密100%股权。2021年3月30日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2022年报告期内,公司在完成重组事项后通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内控程序、严格监督日常经营工作等措施,在有效管控致宏精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保持致宏精密业务经营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的同时,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层层授权架构,对致宏精密的各项工作进行管理和整合。报告期内,德新科技根据致宏精密的实际发展情况,结合自身的内控管理经验和资产管理制度,在保持其资产独立性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管理。同时将致宏精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德新科技的财务规范要求对致宏精密进行管理。
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对致宏精密的整合措施合理有效,整合进展符合预期,公司在完成重组事项后通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内控程序、严格监督日常经营工作,确保了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规范高效。致宏精密已完成三年业绩承诺。公司对致宏精密的整合措施合理有效,整合符合预期,能够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此页无正文)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整合进展情况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盈如 顾孟迪 李薇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