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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08-04-03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08-003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关于360台HXD型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委托购置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订立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大秦铁路增配360台HXD型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将有效提升公司技术装备水平,保证运量的持续增长,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履约能力、市场、政策、法律等方面),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下列风险:
    1、受煤炭行业供需制约的风险
    煤炭运输业务是目前本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煤炭市场需求受国民经济波动影响较大。煤炭市场需求的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短期经营压力增大的风险
    尽管购置机车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但固定资产折旧支出和财务费用支出增加,可能在短期内增加公司经营压力。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1、2008年4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山西太原铁道大厦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独立董事周春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于春生先生代为表决。董事长武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360台HXD型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委托购置合同的议案》。
    2、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此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360台HXD型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采用了交-直-交传动、微机控制、再生制动等先进技术,整车功率达到9600kW以上,具有国际一流水准。在大秦线进行了运行考核试验并取得成功。试验结果表明HXD型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具有牵引功率大、运输效率高、安全保障性强、节电环保性能优越等优点,是符合大秦线重载运输特点、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理想车型。
    2、对方当事人情况
    北京铁路局。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上级主管部门是铁道部。主要从事铁路客货运输等业务;法定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安路勤,注册资本为207亿元,全部为国有资本。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注册号:1000001001366。
    此采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1、为满足大秦线持续增量的需要,HXD型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在大秦线经过半年试验运行并取得成功。试验结果表明HXD型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具有牵引功率大、运输效率高、安全保障性强、节电环保性能优越等优点,是符合大秦线重载运输特点的理想车型。为此,经北京铁路局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铁路局购置360台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北京铁路局及其委托的商务代理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为一方,分别与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和法国阿尔斯通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国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厂和德国西门子股份公司组成的联合体、通用电气运输系统全球信号有限责任公司和通用电气运输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产厂家)订立的机车和机车LOCOTROL设备采购系列合同(以下简称:机车采购系列合同),大秦铁路予以认可并接受,双方共同保证机车采购系列合同顺利履行。
    3、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大秦铁路按照北京铁路局受托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机车采购系列合同分期通过铁道部资金结算中心付款给生产厂家。机车合同和机车LOCOTROL合同价款及印花税共计人民币82亿元及欧元6.53亿元、美元0.37亿元对应的人民币(不含进口关税及增值税),汇率按对外支付时的实际汇率计算。
    4、质量标准
    符合铁道部规定的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的相关质量要求以及北京铁路局受托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机车采购系列合同。
    5、资产转移条件
    标的物所有权自机车自生产厂家交付北京铁路局后转移至大秦铁路。
    6、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
    按照北京铁路局受托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机车采购系列合同确定。
    7、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在生产厂家进行初步验收;机车交付按规定运行后,由大秦铁路进行最终验收。
    8、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项下规定,则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损失。
    9、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首先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将该争议提交铁道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在合同签订地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10、其他约定事项
    (1)北京铁路局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机车采购系列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北京铁路局受大秦铁路的委托购置360台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并签署机车系列采购合同的行为是无偿服务,大秦铁路不需要向北京铁路局支付委托服务费,发生的税费由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3)合同未约定事项,按法律法规及铁道部相关规定执行。
    (4)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三份,上报行业主管部门铁道部两份,各具同等效力。
    11、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
    合同于2008年3月31日在北京铁路局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签署。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360台HXD型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将主要投入大秦线的煤炭运输业务,收益情况稳定良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西煤东运"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2、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履行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北京铁路局作为铁道部的直属企业,总资产达207亿元,是全国五百强企业之一,资金实力雄厚。同时,北京铁路局进行过多次大规模铁路设备的集中招标采购,具有丰富的经验,履约能力强,信誉良好。
    2、大秦铁路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现金流充沛,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大型银行具有最高的3A级信用等级认证,银行资信状况良好。丰富的可利用财务资源可以保证公司有较强的支付能力。
    3、大秦铁路本次采购的HXD型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先进程度较高,技术比较复杂。虽然已在大秦线进行多次运行考核试验并取得成功,但鉴于大秦线具有车流密度大、机车使用率高等特点,HXD型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作为未来公司主要的牵引机型仍需要用一段时间来完全适应大秦线的重载运输。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合同文本。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