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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纸业: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08-04-12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临2008-01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与美卓造纸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卓公司)及美卓造纸机械(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卓中国公司)签署购买设备合同,本公司将向美卓公司及美卓中国公司购买板纸机(含配套的压光机、复卷机)一套及其它国内配套设备。
    二、美卓公司及美卓中国公司的基本情况
    美卓造纸机械有限公司(Metso Paper Inc)是国际性的工程技术公司,2007年经营业额月60亿欧元。在世界50多个国家有27,000员工为制浆造纸,矿山工业,能源工业及其它工业服务。美卓造纸机械(中国)有限公司是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美卓公司及美卓中国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与美卓公司签署的购买设备协议
    1、合同标的:板纸机(含配套的压光机、复卷机)一套;
    2、合同总价:79,386,750欧元CIF青岛;
    3、价款支付: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以欧元支付;并均由买方的银行向卖方银行支付。
    4、交货:由卖方提供的设备应由卖方按照CIF青岛港,在收到预付款后,在规定期限内发货。
    5、保险:卖方对其提供的所有设备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
    6、损害赔偿: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按照最终装运计划及时转运合同设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赔偿金。
    7、仲裁和适用法律:仲裁地点为瑞士苏黎士,根据国际商会仲裁条款及由根据该条款指定的一位或多位仲裁员进行仲裁,仲裁的官方语言为英语;本合同自生效之日执行适用关于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约定,适用瑞士法律。
    (二)与美卓中国公司签署的购买设备合同
    本合同为上述本公司与美卓公司签署的购买设备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补充合同。
    1、合同标的:合同附件约定的配套的设备、备品备件和零部件。
    2、合同价:人民币275,800,000元。
    3、交货:卖方自收到预付款后,在规定期限内分批交货。
    4、迟延交货的损害赔偿:由于卖方原因延迟交货并造成损失,卖方应按每满一周迟交货金额0.13%赔偿,但违约金总和不超过合同价的5%。
    5、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和解释;发生争议如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按照提交仲裁时有效的该会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四、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监事及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购买设备合同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本公司与美卓公司及美卓中国公司将签署的购买设备合同,一方面通过与美卓公司及美卓中国公司的合作,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实现本公司包装纸板工艺的升级;另一方面,将为本公司持续扩大涂布白卡纸的市场销售份额,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巩固在业内细分领域的优势地位起到积极的作用。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合同文本及附件(以中文文本为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