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整合进展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和《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重组项目的整合进展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2 年,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重庆汇贤优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贤优策”)100%股权。报告期内,公司在完成重组事项后通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内控程序、严格监督日常经营工作等措施,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各方面对汇贤优策进行整合,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规范高效。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整合工作积极有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整合进展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陈高才__________________
武 鑫__________________
刘俐君___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