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推进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积极磋商、认真探讨和沟通后,公司及有关各方认为公司短期内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故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拟定了新的投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拟筹划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三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维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市三烨科技有限公司之部分股权并增资的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公司筹划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本次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发布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进行积极磋商、认真探讨和沟通,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标的公司进行了详细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于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004、2023-005、2023-024、2023-031)。
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认真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提示。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发布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对手方及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拟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等文件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沟通,对标的资产的财务、业务状况持续进行了深入的调查。鉴于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多轮协商和谈判后,仍无法就原重组方案达成一致,因此各方拟定了新的投资方案,交易方式变更为: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及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4,085万元,共计5,085万元,用于对深圳市三烨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维玺温控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维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最终取得深圳市三烨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东莞维玺温控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深圳市维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根据测算,新的投资方案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审议程序,新的投资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系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相关方经过反复磋商、论证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对外投资的事项,并履行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
五、承诺事项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