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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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到《乌达区焦化产业重组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新能科”)于2022年11月14日收到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焦化产业重组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函件《乌达区焦化产业重组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 [2021]20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焦炭炭化室高度小于6.0米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小于5.5米捣固焦炉、100万吨以下焦化项目,原则上2023年底前全部退出”,乌海市制定了《2022-2024年乌海市焦化行业有序关停淘汰实施方案》,鉴于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一、二期捣固焦项目备案生产能力(规模)均小于100万吨,故将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捣固焦项目列入焦化关停淘汰退出名单,并要求在2023年底前完成焦化产能退出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0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收到<乌达区焦化产业重组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二、进展情况
2023年03月14日,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美方焦化”)收到乌达区工信和科技局函件《关于加快推进焦化企业淘汰关停的提醒函》(以下简称“《提醒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根据《2022-2024年乌海市焦化行业有序关停淘汰实施方案(试行)》(乌焦化重组办[2022]7号 )、《乌达区2022-2023年焦化企业有序关停淘汰实施方案(试行)》(乌区政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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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号)等文件,要求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2023年底前完成焦化产能淘汰验收。现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焦化关停工作相关安排部署及3月9日乌达区委常委会议精神,要求贵公司于3月20日前制定并上报具体关停退出方案、职工安置方案、风险管控应急预案等配套方案,明确具体关停、拆除日期,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焦化产能关停退出工作。逾期未报送相关资料,我局将提请区政府对进展缓慢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办,请务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后续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至今未收到乌达区《提醒函》中提到的《2022-2024年乌海市焦化行业有序关停淘汰实施方案(试行)》(乌焦化重组办[2022]7号)、《乌达区2022-2023年焦化企业有序关停淘汰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乌区政办字[2022]32号)两份文件,仍不知悉文件内容。公司将向乌达区相关部门了解《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进一步核实美方焦化192万吨/年捣固焦项目是否适用于“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关停淘汰退出条件,明确退出补偿措施、职工安置等配套方案。
鉴于公司暂未获悉《实施方案》关于退出补偿措施、职工安置等配套方案内容,且向乌达区反馈的具体方案须履行国资及上市公司相关程序,公司预计无法于2023年03月31日之前向乌达区反馈具体方案。公司将在控股股东的支持下,积极与乌达区相关部门协商,争取政策支持,尽快消除该事项的不确定性。
同时,公司已再次提请原股东关注乌达区政府对美方焦化项目的处理进展情况,并做好按照《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第三条第七款之约定履行回购承诺的准备。
2、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相关事项未对美方焦化及其上下游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美方焦化及其上下游企业正按既定计划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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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本次事项情况,依法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及时披露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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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3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