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证券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4年 8月 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并经 2024 年 9月 19 日召开的 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年 9月 26日披露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以自有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股份回购数量 不超过 4,225.00 万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0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 A 股股份共计 41,928,17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9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1.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9.4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39,238,786.8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