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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关于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关联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7-06-29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07-02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关联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向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其所有的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26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800平方米,参照房屋所在地周边房屋租赁价格,租赁价格定为80万元/年,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07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经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公司向其一次性支付三年租赁费用合计为2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姜颖。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服装、五金制品;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服装鞋帽。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的股东。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其所有的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26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800平方米,参照房屋所在地周边房屋租赁价格,租赁价格定为80万元/年,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07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经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公司向其一次性支付三年租赁费用合计为200万元。
    房屋租赁费标准参照房屋所在地周边房屋租赁价格,作价公允。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办公需要租赁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26楼的办公用房。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房屋租赁协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