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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鸿: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5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4-102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两个
交易日(2024 年 08 月 01 日、2024 年 08 月 02 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达到 12.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公司大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及市场关注事项说明如下:

    1、2024 年 0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报告中:“公司
与常州实道公司 21 起诉讼,截止报告日涉案金额为 8.92 亿元,案件在进展过程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胜诉,可能存在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错报风险;若公司败诉,可能涉及偿还债务风险。”,除报告中此事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24 年 07 月 0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
公司合并范围内在金融机构融资净额共计 128,667.35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6.77%,已发生债务逾期累计为 43,938.56 万元(其中
本金 43,604. 11 万元,利息 334.45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
资产的 12.5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0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

    3、2024 年 07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债务逾期暨收到法
院传票的公告》,公司合并范围内在金融机构融资净额共计 128,667.35 万元,
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6.77%,已发生债务逾期累计为
84,945.74 万元(其中本金 84,257.86 万元,利息 687.89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4.2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1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债务逾期暨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
    4、2024 年 07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案件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38,600.12 万元。其中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包括涉及常州国资公司的 21 个案件、诉讼金额合计约 89,270.91 万元,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金额约为 49,329.2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4.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5、2024 年 08 月 0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被担保人贷款逾期的公告》,公
司新增逾期债务 24,417.75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6.98%,债务逾期累计发生额为 109,363.49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的 31.25%。已归还上述已发生逾期借款 34.10 万元,目前债务逾期
累计余额为 109,329.39 万元(其中本金 108,641.50 万元,利息 687.89 万元),
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1.2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8 月 0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被担保人贷款逾期的公告》。

    6、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导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鉴于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为改善经营状况和经营效率,公司内部正在进行结构调整;

    8、市场关注事项的进展

    (1)公司投资收购国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唐汽车”)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唐汽车 43.78%股权,为国唐汽车控股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本次
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07 月 12 日、2023 年 07 月 13 日、2023 年 09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正后)》《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充更正后)》。

    (2)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希望通过重整能够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好的维护员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申请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获得法院受理以及是否能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最终能否成功、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的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实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07 月 12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08 月 01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07 月 31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9、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0、公司向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了询问,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需披露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报告拟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对外提供。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8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