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圳机场 股票代码:000089 编号:2008-18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户外广告的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占股份95%的深圳市机场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2008年4月1日与北京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深圳机场户外40项广告媒体在深圳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签订了《广告经营合同》。乙方与本公司没有任何股权关联。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在乙方全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在甲方之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整体履行期限自2008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但各媒体的具体经营起始日根据现有合同到期日不尽相同。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广告费能否按合同要求支付取决于乙方的经营能力。在合同签订前本公司对乙方的资质、经营能力、诚信度进行了严格的尽职调查,并在合同中设定了较完善的保证金条款,履约风险有了很大程度的降低。
机场整体规划的调整、政府管理部门对户外广告的政策及管理措施的改变,将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二、 合同当事人介绍
合同当事人(乙方):北京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介绍: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成寿寺路137号四层404-406室,
法定代表人:林德兴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5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
履约能力分析: 雅仕维集团进入内地机场广告业已有10余年,目前已获得了昆明、郑州、海口机场的全部媒体经营权,同时还获得首都机场、上海、深圳、成都、西安机场部分媒体资源的经营权,拥有一定数量较稳定的各类广告客户,销售能力较强,且公司经营相对稳健。该公司近年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2005年为2.05亿元,同比增长27%,2006年为2.59亿元,同比增长26%;2006年销售毛利达到5800万元,比同期增长68%,毛利率为22%,比2005年增长5个百分点。2006年该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31%,比2005年增长5个百分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与本公司控股的深圳市机场广告有限公司的广告合同金额分别为:423.68万、613.27万元、433.87万元。在最近三个年度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任何违约情况发生。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四十项户外广告经营权
2、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及履约期限:
乙方在合同期内向甲方支付的广告费总额为人民币235,400,775.00元整。履约期限自2008.4.1至2011年12月31日,广告费按年度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08年度全部广告费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从2009年起,乙方应于每年一月份的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全部广告费。甲方收到当年度全部广告费后向乙方开具广告费发票。。
3、主要违约责任:
乙方一般性违约行为的责任
(1)乙方擅自变更广告媒体的规格、形式、数量及周围环境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年度广告费金额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日常管理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广告费、电费和提供一般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付金额每日5‰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严重违约行为的责任
如乙方发生上述(1)一般违约行为,未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支付违约金的,属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项下广告媒体经营权,乙方除应支付前述5%违约金外,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和日常管理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如乙方发生上述(2)一般违约行为,或未在一个月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或日常保证金,或未能提供一般保证金的,并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广告费或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或日常保证金或一般保证金的,属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项下广告媒体经营权,乙方除应支付前述日5‰的违约金外,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和日常管理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四、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测算,按本合同履行后,本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及2011年的户外广告收入将分别较2007年增长13%、28%、59%、89%。
2、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合作方(乙方)的选择及合同金额系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根据本公司章程,本合同签订后还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广告经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四月二日